哮喘的典型症状为发作性伴有哮呜音的呼气性呼吸困难,可伴有气促、胸闷或咳嗽。症状可在数分钟内发作,并持续数小时至数天,可经平喘药物治疗后缓解或自行缓解。夜间及凌晨发作或加重是哮喘的重要临床特征。
一、典型症状
1、急性发作期症状:
(1)轻度:步行或上楼时气短,可有焦虑,呼吸频率轻度增加,闻及散在哮鸣音,肺通气功能和血气检查正常。
(2)中度:稍事活动感气短,讲话常有中断,时有焦虑,呼吸频率增加,可有三凹征,闻及响亮、弥漫的哮鸣音,心率增快,可出现奇脉。
(3)重度:休息时感气短,端坐呼吸,只能发单字表达,常有焦虑和烦躁,大汗淋漓,呼吸频率>30次/分,常有三凹征,闻及响亮、弥漫的哮鸣音,心率增快常>120次/分。
(4)危重:病人不能讲话,嗜睡或意识模糊,胸腹矛盾运动,哮鸣音减弱甚至消失,脉率变慢或不规则。
2、非急性发作期症状:
(1)间歇状态(第1级)症状<每周1次,短暂出现,夜间哮喘症状≤每月2次。
(2)轻度持续(第2级)症状≥每周1次,但小于每天1次,夜间哮喘症状>每月2次,但<每周1次。
(3)中度持续(第3级)每天有症状,影响活动和睡眠,夜间哮喘症状≥每周1次。
(4)重度持续(第4级)每天有症状,频繁出现,经常出现夜间哮喘症状,体力活动受限。
3、妊娠期哮喘症状:可能会在妊娠期间初次发作哮喘,或者在此期间发生变化。如果哮喘得到了有效的控制,是能够正常妊娠的,母亲和胎儿基本不会承受更大的风险。但是如果哮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,继续妊娠是有风险的。
二、其他症状
1、有些病人尤其是青少年,其哮喘症状在运动时出现,称为运动性哮喘。
2、临床上还存在没有喘息症状的不典型哮喘,病人可表现为发作性咳嗽、胸闷或其他症状。对以咳嗽为唯一症状的不典型哮喘称为咳嗽变异性哮喘。
3、对以胸闷为唯一症状的不典型哮喘,有人称之为胸闷变异性哮喘。
4、隐匿性哮喘,指无反复发作喘息、气急、胸闷或咳嗽等表现,但长期存在气道反应性增高。
济南哮喘病医院 就诊热线:0531-66621115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412号(英雄山路与二环南路交叉口)济医广审字(2025)第0211-120号
山东济南治疗哮喘病_济南哮喘病医院_济南哮喘病专科医院_济南哮喘气管炎医院
注:本站信息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的依据,如有转载和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,请与我们联系